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标准(GB/T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内部分苯系物和醛类物质的浓度要求。 本标准由汽车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相关方参照使用。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乘用车内部分苯系物和醛类物质的浓度要求。本标准由汽车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各相关方参照使用。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等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10月14日批准。本标准 2012年3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的浓度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评价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本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HJ/T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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